你好~!
我租了一个门市楼,合同内容重要的两点是,一,租期为5年,每年2.5万,一年一交。二,乙方(我方)可以转租此房屋,三,是甲乙双方不得任意终止合同,违约金1.5万。房东并要求房屋押金3千元,并给我打了收条~!
在租房第一年还剩3个月房租的时候由于生意不好,我没有通过房东把房子转租了出去,并把原始合同跟押金条都给了第三方(就是我转租的那个人)。
事情过去了一个星期房东知道这件事情后不承认有三千块钱押金,而且不跟第三方执行原合同的内容(最要的是租期为5年,每年2.5万,一年一交。)说要每年一签,房价每年随行价定,现在第三方来找我并要告我合同咋骗,
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这件事情我要付责任吗,我也是按合同办事啊~!明明是房东反悔啊~!请给我指条明路吧~!
谢谢 谢谢 谢谢~!
2010-4-1 18: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