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人身伤害索赔

咨询发布者:User1110115262

所在地区:甘肃-庆阳市

我父亲在别人家的豆腐小作坊里给我们家做豆腐,由于对于安全注意事项没有交待和标识,操作者临时出走,在做完豆腐后,我父亲为了掏出机器内的豆腐渣,不小心被豆腐机绞伤了手指头,在治疗了40多天的时间里,对方没有询问病情,也没有出医疗费用。请问专家我父亲能不能进行民事诉讼或者经济赔偿?(说明:他们家的豆腐小作坊是收费的,我父亲是交费了的,并且他们家的也没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证等资料)
2010-3-21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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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保东律师
河北-石家庄市
电话:13932141501
你好, 可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010-3-21 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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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保东律师
河北-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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