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虾,小弟长话短说。小弟是守法公民,1年多前小弟和3位合伙人合开个奶茶铺。我投资最多占35股份。店里忙里忙外还兼做财务,时间不够加上经验不丰富,财务账本不专业就等于是流水账,也没统计什么,完全就是不太合格账本。等于是4个人没什么经验开个小店玩玩闹闹。其余3个人都不太管事情。经营半年多导致关门。东西变卖我也大方都送他们了。4人合同上说好是倒闭后是不追加再投资的。事过半年,现在2个人心里不平拿着我以前那本胡乱账本回来诬赖我贪污,一共才10万的投入,设备和半年的租金就去掉7万8了,还不算材料费和水电煤,而且每天营业情况大家都知道不是很理想,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何来贪污?而且我自身一分工资未取。设备最后也不要了。只有一个明白事理的合伙人占我这边,请问各位,如果他们要起诉我会用何等手段,我该如何应付?情况属实以人格担保,我绝无贪污。 如果最后对薄公堂 请各位给我点意见 谢谢!
2010-2-10 0: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