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第三次起诉的条件

咨询发布者:User9689985979

所在地区:河北-沧州市

我起诉后主动撤诉了,第二次起诉后被法庭裁定撤诉,我还可以起诉吗?
2009-12-15 18:24:00
 律师回复区

梁保东律师
河北-石家庄市
电话:13932141501
你好,如果对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定书10日内上诉,超过上诉期的可申请再审。
2009-12-15 2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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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律师
上海-卢湾区
电话:13761285863
你的意思理解,但不是叫“起诉”,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2009-12-15 2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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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东律师
天津-河西区
电话:0228558528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当然,如果原告撤回起诉是由于其与被告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了变更或消灭,比如双方就原合同或争议已经达成新的协议,或者在撤诉后该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了变更或消灭,则原告不得在以原来的诉讼请求起诉,而只能以变更后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起诉,否则,即为起诉的条件不符合,法院不予受理。
2009-12-16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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