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交通肇事至一人死亡,如何才能请法官从轻处罚?

咨询发布者:User3357736462

所在地区:广西-玉林市

深夜三点多大雨滂沱,在二级公路上司机突然感觉有异物撞击车灯。他停车,由于是深夜并下着大雨,他仅在车上查看,没看到人和物。司机继续行驶。其实,潜意识里,司机觉得是不是有人想拦车敲诈。后来,接到交警打来电话询问当晚行车情况,据说在那路段有一具尸体。司机自首,交警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负全责。现法医报告:死者是个流浪汉,他的眼睛有一只早已瞎了,剩下的一只患严重白内障病。至今一个月了,没人认尸。司机没有喝酒,证件齐全,是正常驾驶。在车主押了3万块钱后,车领出来了。现司机被拘留了一个月,他上有年过七旬的父母要赡养,下有三个未成年的子女要抚养,他老婆因为要照看两个一岁多的双胞胎女儿,而无法工作挣钱,整个大家庭就靠司机一个人养活。现在他被拘留了一个月。接下来有什么程序?如何才能请求法官从轻处罚?最轻的处罚是什么?急急急 求好心人解答!
2010-7-29 13:47:00
 最佳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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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警认定是投案自首,这是一个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聘请当地律师代理。
2010-7-29 17:00:00
 律师回复区

刘江律师
四川-达州市
电话:18982893232
委托律师处理为佳。。。。。。。。
2010-7-31 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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