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他的朋友喝酒后打算不开车直接回各自母亲家住,但是他朋友要喝完酒后驾车回自己家喂狗,我老公劝阻无效,于是还开我家的车去,原因是因为我途中家车省油。途中因一个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的施工管子而导致车子失控,撞到路旁的树,导致驾驶员当死亡,我老公受伤。车子基本报废。事故认定驾驶员全责,施工单位次要责任,我老公无责任。现想咨询如果起诉,我们可不可以只起诉占次要责任的施工单位。而施工单位可以拒绝成为单方被告吗?如果占主要责任的驾驶员家人可以追究一起喝酒的人的责任吗?
2010-7-11 18: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