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店从事二手手机电脑生意,去年元旦前后来了几个小伙子<其中一个通过他人认识不久,是我的老乡>,他说有事急用钱卖自己的笔记本,我以1200元购买了<8成新有发票,但不是卖方姓名,且按照当时的二手电脑收购价格,当时大脑根本没意识到这是偷来的>。结果最近那人因抢劫被捉,本地公安刑警队说我这电脑是赃物,当天被带到局子让我追回赃物<由于时间等关系一时追不回>,下午又说电脑别找了,非要罚款3000元<罚款未及时缴纳,被带到几公里外的派出所扣留了一晚上>,我老婆第二天凑了3000元把我赎回来<没给罚单>。
问题:1 既然罚款了,以后刑警队有没有理由再通知我去把赃物赎回来?
2 如果能赎回来,所罚的3000元能否全额退回?
我是无辜的,真的不知道是偷来的东西,我该怎么办?请您解答一下
谢谢!!!
2010-5-7 11: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