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标题:离婚

咨询发布者:User4475203351

所在地区:山西-太原市

您好:
   我与他2005年领结婚证,有一个三岁的女儿。因为与他妈关系不合,矛盾日益升级,现在协议离婚,因为我是外地人,太原无亲无故,所以我只想得到我们现在住的房子和孩子。他还有股票和价值13万的汽车,收入比我高,除了工资还有其他收入,而我仅仅是工资,这些我都不谈。还有我们的房子是2003他按揭买的,这算共同财产吗?我如何才能最大限度的争取我的利益?
2010-4-22 9:46:00
 律师回复区

刘江律师
四川-达州市
电话:18982893232
婚姻后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分割一半
2010-4-22 2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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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保东律师
河北-石家庄市
电话:13932141501
你好, 1、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为对方婚前个人财产。 2、对于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2010-4-22 2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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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光华律师
河南-濮阳市
电话:13137357799
可以聘请律师协助维权
2010-4-23 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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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海律师
四川-达州市
电话:13568178947
按揭房只有离婚后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可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2010-4-23 7: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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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卫卫律师
山西-太原市
电话:13834663021
太原办理房产证比较慢,保险的作法是核实房产证在结婚证之前还是之后,如在之前,一般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对以家庭共同偿还部分应有相应补偿;如在之后,则有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此时也相应的在共同财产中给女方个人付款部分给予补偿。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咨询电话:13834663021
2010-4-26 1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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